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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蕴晖:反右中的“党内战场”

发布日期:2025-08-18 17:01 点击次数:98

林蕴晖:反右中的“党内战场”

提起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人们想起的主要是被错定为“资产阶级右派”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无党派民主人士和高级知识份子中的知名人士。至于中共党内被打成右派的高级领导人却很少为人提及。研究反右派运动,不触及这一个方面,至少是不全面的。

一、党内外平等

“概括而言,这无疑是一场关乎存亡的伟大斗争(战场既设于党内,亦遍及党外),若不能在这场战斗中取得胜利,社会主义事业便无法得以实现,甚至可能引发类似‘匈牙利事件’的风险。”

自反右派运动全面铺开以来,1957年9月2日,中共中央特地就党内反右派问题颁布了《关于严肃对待党内右派分子问题的指示》。《指示》指出,随着反右派运动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党内右派分子浮出水面。据统计,目前已发现党内右派分子约三千人,其中多数人是在1949年前后加入党组织的,不乏党龄超过一二十年的资深党员。《指示》强调,这些党内右派分子的暴露,是反右派运动取得的重要成果,对于巩固和纯洁党的组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指示》亦批评党内同志在反右派斗争中存在较为严重的温情主义倾向,常常姑息迁就,不愿将他们定性为右派。《指示》明确指出,对于党员是否应被划为右派分子,必须持有极为审慎的态度。但同时又提出,既然他们的言行与党外右派分子无异,那么根据公平对待的原则,也应将他们一视同仁地划为右派,并与之进行坚决斗争。因为这类党内右派分子,他们的党龄越长,职位越高,对党的危害也越大。因此,对于那些与党外右派分子政治面貌完全相同的人,绝不能因为他们是党员而给予宽容,绝不能遗漏任何真正的党内右派分子。

那么,所谓的“党龄越长,职位越高”的党内右派究竟指的是哪些群体呢?

“一些司局长级别的知识分子干部,热衷于提倡‘大民主’,认为‘小民主’不足以满足他们。他们所倡导的‘大民主’,实则模仿西方资产阶级的国会制度,效仿‘议会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等西方模式。然而,这种主张显然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缺乏阶级分析,是极其错误的。”

1957年1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毛泽东就党内思想动态发表观点,提出疑问:农业合作化的前景究竟如何?是合作社更具优势,还是个体经济更有潜力?这一议题再次引发热议。……近年来,经历了反对右倾和反“冒进”的运动,反“冒进”之后又出现了新的右倾现象。我所说的右倾,主要是指在社会主义革命,特别是在农村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的问题。当前,干部队伍中弥漫着一股类似台风的风气,这值得我们高度关注。许多部长、副部长、司局长及省级干部,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地主、富农或富裕中农家庭,甚至有些人因出身问题尚未获得选举权。当他们回到家中,家庭成员中有些人会传播一些负面言论,质疑合作社的可持续性,认为其难以长久。富裕中农阶层呈现出摇摆不定的心态,他们中的一些人开始重新考虑是否退出合作社。这种干部队伍中的思想动向,实际上反映了这些阶级和阶层的态度。

他指出,某些党员虽然历经重重考验,却在社会主义的考验面前显得难以过关。以薛迅为例,她曾担任河北省的省委副书记和副省长。她的动摇始于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时期。统购统销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举措,但她对此持坚决反对态度。同样,全国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孟用潜也上书表达反对意见,强烈抵制统购统销政策。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党内也出现了反对声音。总的来说,党内存在一些高级干部,他们在社会主义的考验面前表现出动摇。至于这类事件是否已经终结,答案是没有。

这两次毛泽东的讲话,均发生在1957年6月对资产阶级“右派”展开反击行动之前。讲话主要针对党内部分中高级干部,这些干部在政治生活中对民主的缺失以及对于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农业合作化政策的实施,持有不同看法。毛泽东当时便将这些意见视为右倾言论,并认为其背后反映了地主、富农、富裕中农以及资产阶级的思想倾向。

毛泽东亲自督战

自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反右倾”引发的急躁冒进,至1956年的反冒进,再到1957年秋冬之际的反反冒进,党内关于两种不同意见的分歧在中共省级领导人中同样呈现出尖锐的态势。因此,在毛泽东严厉批判反冒进的同时,对这部分省级领导人进行批判和整肃便成为必然之举。倘若毛泽东认为反冒进与右派仅隔五十米的距离,却未将1956年反冒进的主要领导人定性为右派,那么这部分省级领导人在1957年便难以幸免于难。时任江苏省委第一书记的江渭清在其回忆录《七十年征程》中提及,1957年7月上旬,南京酷热如炉,毛泽东不畏炎热,专程前往南京,召集部分省、市委的第一书记进行谈话,并亲自询问关于抓捕右派的问题。

毛泽东询问:“在江苏省委的书记与常委成员中,是否包含右派分子?为何没有进行批判?”

我回应道:“主席大人,人人都会说错话吧?正如您所说,若十句话中有九句正确,那便给予九十分的评价;若八句正确,那便是八十分了……”

毛泽东或许未曾预料我会作此回应,听闻之后,怒意瞬间涌上心头。他猛拍沙发旁的茶几,质问道:“你究竟是不是反对右派?”

“若需反右派,请下令将我调离,另派他人接替。毕竟,我是率先‘右倾’之人。请您先行罢免我,让他人来执行反右任务。”

听了我这么表态,毛泽东倒消了气,说:“那好嘛,你就不要反嘛!”毛泽东还带着幽默的口吻说:“渭清啊!你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我回答说:“主席啊!我是舍得一身剐,要为您老人家护驾!”

对党内的高层领导人,什么样的问题算是右派,毛泽东是有过说明的。他在1958 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说“与其你独裁,不如我独裁好”这句话时,就举了各省、区党委的例子。毛泽东说: “现在各省也有这样的例子:是江华独裁,还是沙文汉独裁?广东、内蒙、新疆、青海、甘肃、安徽、山东等地,都发生这样的问题。” 又说,分两种情况,一种有反党集团,广东、广西、安徽、浙江、山东、新疆、甘肃、青海八省区有,要推翻领导,自己挂帅。也有另一种情况,像四川那样的,是右派活动。是不是各省都大同小异,这是阶级斗争的规律。阶级斗争发展到这个阶段,隐藏在党内的资产阶级份子一定会暴露出来,不出来反而是怪事。党内思想动向值得注意。

毛泽东还说,地方主义者,实际是右派,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表。从这里大体上可以看出,在各省内部凡对党内民主生活不够、民主集中制原则受到扭曲等现象持有意见的省级领导人,即被认为是“反党集团”,或“地方主义”。

三、省级“右派”领导人

1957年12月13日,中共浙江省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除沙文汉、杨思一、彭瑞林、孙章录等同志党籍的决议》。沙文汉同志时任省委常委、省长沙,杨思一同志担任省委常委、副省长,彭瑞林同志为省委常委、省检察院检察长,孙章录同志为省委委员、省委财贸部部长,他们均被错误地定性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和反党集团成员。此举开创了中共党内将省级领导人定为右派分子的先例。

紧随其后,安徽省委亦作出重要决议。1958年1月27日,中共安徽省委在第六次全体会议的扩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李世农、杨效椿、李锐党籍的决议》。此举将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副省长李世农,省委委员兼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检察长杨效椿,省委委员兼省副检察长李锐,以及原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陈仁刚等,定性为反党集团。

1958年2月,在中共甘肃省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经表决通过,作出开除省委常委兼副省长孙殿才、省委委员及银川地委第一书记梁大钧、省委秘书长陆为公、民政厅副厅长刘余生、司法厅副厅长王新潮、银川专员曹又参等同志党籍的决定。会议同时认定,孙殿才等同志构成一个右派集团。

1958年3月,青海省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针对已被定为国家右派分子的省委书记兼省长孙作宾,会议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并最终作出决议,将其开除出党。

1958年4月,在中共河北省委一届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经过讨论认定,省委常委及省委统战部长刘洪涛,以及省委候补委员、省工会联合会主席杜存训,为党内潜伏的右派分子。会议进而做出决议,剥夺二人的党籍。

1958年5月,在中共云南省委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针对原省委常委兼省委组织部部长郑敦、副部长王镜如,会议指出他们组成了反党集团,并据此做出了开除二人党籍的决定。

1958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召开了第九次全体会议(扩大),会上对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潘复生及其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行进行了揭露与批判。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省委书记处书记杨珏,省委候补委员兼省委副秘书长王庭栋等,均被定性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1958年6月,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会议揭露并批判了以陈再励为首的右派集团及其成员徐江萍所犯下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在此事件中,广西省委常委兼副省长陈再励,省委常委王梦周,省委委员廖原、骆明、王浩,候补委员廖联原,以及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江萍等人均被定性为反党右派集团成员和右派分子。

1958年6月至10月,中共辽宁省委召开了一次扩大会议,会议旨在“粉碎以王铮为首的反党宗派活动”。在此次会议上,辽宁省委书记王铮,省委书记兼省长杜者蘅,省委书记、副省长李涛,省委委员、旅大市委书记兼市长宋黎,省委常委、省工会主席张烈,以及省委常委、秘书长吴铎等领导干部,均被指控为反党宗派分子或右派分子。

除此之外,蒙受“右派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及“地方主义反党分子”之名者,亦不乏显赫的省级领导,如广东省委书记兼省长古大存,省委书记兼副省长冯白驹,山东省委常委兼副省长王卓如,以及副省长袁子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赛甫拉也夫,自治区党委常委伊敏诺夫、艾斯海提等人,亦名列其中。

四、被打倒者的主要“罪行”

(一)对于1955年实行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及随后的反右倾斗争,持不同意见。

安徽省委指责李世农:反对省委的反右倾决定,向党发动猖狂进攻。诬蔑省委提出反右倾之后,下面“搞得很糟”。说1957年大放大鸣期间,李世农公然攻击省委的反右倾方针,否定反右成绩,叫嚣“反右发生了偏差,省委要负主要责任”,讲反右成绩是主要的,这是个“老公式”。还散播“合作化后,已经没有两条道路斗争”,现在经济基础已经改变,今后斗争只是 “新旧思想的斗争”,资产阶级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是“自己阶级的志愿”等等反动谬论,企图以此取消阶级斗争,取消无产阶级专政。

(二)坚决抵制农业合作化过程中的急躁冒进倾向,切实维护中农群体的合法权益。

自1956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始,便高举“反冒进”、“反主观主义”的大旗,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及农业生产取得的显著成就进行极力的诽谤,并公然对党的领导发起攻击,试图破坏党的团结。至1957年6月,中央政府对广西因灾害导致饿死人事件的处理作出宣布时,该党委在党内会议中,强行将这一悲剧事件归咎于农业合作化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之过,进而全面否定广西的各项工作成绩,宣称党在农村工作中“走错了路线”,进而要求“重新评估农村工作方向”,并责令省委“承认错误”。

陈再励所领导的右派集团,将攻击的矛头主要指向了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上半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及随之而来的农业生产高潮。他们从根本上否定了广大农民对实现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的强烈愿望,竟将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热情描述为“被强迫产生的”。他们竭力诋毁合作社,将合作社的生产描绘得一塌糊涂,诬称合作社“只重集体,不问个人”,并提出无限制地扩大社员家庭副业的提议,意图以此破坏合作社的集体生产,引导农民从合作化的道路上走回头路。

“500万亩水田是用600条生命换来的”,“增产26亿斤是省委虚假夸大成绩”,他们还讽刺省委对1956年工作的评价为“阿Q精神”,认为“秃子头上无毛,却还怕人说光”。

该右派势力集团不仅对社会主义持坚决反对态度,更对资本主义极力捍卫。在羊群入社的议题上,孙殿才、陈成义等人对省委的方针百般阻挠,坚称羊群不应被视为“生产资料”,而仅仅是“生活资料”。孙殿才在巡视银川、吴忠期间,四处批评基层推进羊群入社的速度过快,折算价格过低,自留比例过小,分红比例过低。他还下令县、区党委在限定时间内退还部分地主和富农的羊群。他主张“三四十只以下的羊群不应入社”,在入社时,“三百只以下的家户自留比例应为百分之五,三百只以上的家户自留比例应为百分之十”,并规定“无论羊只大小,平均折算价格应为绵羊每只十二元,山羊每只八元”,这一价格远高于当时的普遍折算标准。至于分红比例,他提出应从三七开(私三社七)或四六开(私四社六)提升至对半分。

1957年春,银川地区的单干户享有“不售粮、不缴纳公粮、不履行义务劳动、不参加会议、不参与挖渠、不购买公债、不支付水利费用、不关心国家大事”的八大自由。梁大钧不仅对此不加干预,更是对省委的批判态度表示反对。面对可能引发群众哄抢统购物资的行为,他选择不加以阻止,反而鼓励私人从事运输和贸易活动。在他的“社员开垦大片土地、生产队负责中等规模土地、社员自留小块土地”以及“胶轮小车一人一车,挣得的收入归个人所有”的口号激励下,资本主义在银川专区一度泛滥成灾。部分社员甚至私自开垦了超过十亩的土地,有的社员拆房购置胶轮车,导致1957年银川专区有14万亩水田、18万亩山地荒芜,甚至出现麦熟无人收割的现象。这一系列状况对农业社的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针对1956年农村出现的社风潮,我们坚决摒弃采取专政手段的作法,强调必须充分考虑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河南省揭露潘复生的问题,核心在于1956年农业合作社实现高级化后,农村出现了社风潮。潘复生不赞同采取专政手段,而是主张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应对。他在1957年6月25日公开发表的《关于奖励发展农业生产,争取秋季大丰收的宣传要点》中,被指责为“发展资本主义的纲领”。该文件的基本精神在于,鼓励并支持富裕中农退社、引发社风潮的资本主义思想;片面提倡并奖励私人开荒、植树、繁殖耕畜、大量养猪,扩大自留地,提高粮食留量标准,推动个人家庭副业的发展,并强调开放自由市场等,意图通过发展私有经济来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些做法被上纲为“否认阶级斗争,否认两条道路斗争,鼓吹阶级斗争熄灭论”;“反对合作化,反对粮食统购统销”;“与右派内外勾结,向党发起进攻”;“欺骗中央,与中央的正确路线相抗衡”。因此,潘复生被定性为“一个披着马列主义外衣,隐藏在党内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四)抵制违反民族政策的社会主义改造

青海省委对孙作宾的“罪行”进行了严厉批判,其主要事实包括:他们公然反对社会主义,抵制对畜牧业实施社会主义改造;他们主张“采取其他手段”,拒绝走合作化道路,试图以私有制的方式解决牧业区的所有制问题,这与党中央确立的“依靠劳动牧民,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稳步推进畜牧业生产的同时,逐步实现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方针形成鲜明对立。孙作宾被指责在1956年中央指示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时,趁机对党发起攻击。在1957年初,由孙作宾主持的青海省民族统战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中,他大肆撰写反党文章,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地进行夸大,全盘否定党在青海地区过去几年取得的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别有用心地专挑缺点和所谓的“阴暗面”,四处煽动不满。孙作宾自诩为“统战专家”和“少数民族的救星”,诬蔑省委“不重视大事”,“不重视民族政策”,企图推翻省委的领导地位。

(五)持不同意见于总路线和大跃进

辽宁省委揭露并严厉谴责了以王铮为首的反党宗派活动,这一事件发生在“大跃进”运动的高潮阶段,即1958年10月。针对王铮及其同伙,指责他们违背党中央的工会工作方针,持有“严重的经济主义和工团主义”的逆动思想。他们未能有效执行《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对水、肥、土、种、密等田间管理的重要方针落实不力。成都会议之后,他们甚至公然反对中央提出的工农业并重的发展方针。在中央发展工业的大中小结合方针面前,他们选择只关注大型和洋化项目,忽视小型和本土项目,导致我省地方工业的发展遭受严重阻碍。

10月31日,《辽宁日报》发表社论《举红旗,树新帜,全面推进全省振兴战略》指出:在全国大跃进浪潮中,辽宁地区虽有所进步,却未实现飞跃。为何在优越条件下未能跻身前列?根本原因在于以王铮为首的少数反党派系的活动。他们抵触中央部分重要政策,拒不接受党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的核心要素,反对大小结合、工农并重的原则,不履行毛主席关于农业的“宪法”规定。“这标志着思想领域和政坛上社会主义革命的一次激烈交锋,通过摒弃他们的错误思想,树立起共产主义的旗帜,我们赢得了捍卫党、捍卫社会主义、捍卫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胜利,这一成果将对辽宁省的全面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辽宁省的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如前文所述,众多被定以右派、反党罪名的个人,其“罪状”主要源于1955年夏季在反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出现的“右倾”思潮,导致了省委内部意见的分歧。在1956年春至1957年夏期间,面对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引发的混乱,中共中央积极应对,针对农业合作化引发的农民与合作社、合作社与合作社、农民与国家、合作社与国家之间的矛盾,调整了一系列涉及农民(牧民)利益的政策,从而使得党内对反右倾持不同意见的派别重新占据了优势地位。

但到1957年反右派运动,把因对粮食统购统销和农业合作化有意见的人,视为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定为“资产阶级右派”,并重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1956年坚持按《论十大关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方针行事的领导人,就被认为是一直在向党开“顶风船”了。沙文汉、李世农、孙殿才、孙作宾、潘复生等正是这种“不识时务”的省级领导人。广西的陈再励等人想以中央处理广西饿死人事件为契机,藉以纠正省委领导工作中“左”倾错误,显然又与正在批“反冒进”,发动“大跃进”的大气候不合。辽宁省委对王铮等人的批判,更是为了给辽宁不旺的“大跃进”之火添上一把“柴”。

上述表明,1958年的“大跃进”,正是伴随着对党内持正确意见的领导人进行不断打击而发动起来的。对1958 年中共党内一大批省级领导人被打成右派,当年《人民日报》发表曾希圣在省委扩大会议的总结发言时,编者写了如下按语:

安徽省委第六次扩大会议揭露了李世农反党集团,这标志着我们党在整风运动中取得了重大胜利。此次会议不仅成功清除了我党安徽党组织内部的一批右派分子,而且通过广泛开展大鸣大放和大辩论,有力地批判了党内各种错误思想,显著提升了党内思想水平,并端正了两条道路斗争的政治方向。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同志在会议上的总结发言,对如何正确认识与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如何加强党的团结、如何与隐蔽的敌人进行斗争、如何掌握整风方法、改进我们的思想与工作作风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精辟的阐述。事后的实践证明,在反对省级领导右倾反党斗争中表现积极的地方,1958年“共产风”、“浮夸风”、“平调风”的泛滥也更为严重,所带来的后果也更为惨重。河南、安徽、广西等地均呈现出这一趋势。

五、历史教训

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中共中央对历年来所发生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全面的复查与平反,包括那些曾被错误地定性为右派反党的省级领导人都得到了昭雪。这场冤案的影响不仅局限于被错误打成的右派及其亲属,更因为各省区层层推举代理人,导致受害者数量众多,难以计数。除了这些有形的伤害之外,共产党内部党风所造成的扭曲,更是一种难以估量的无形损害。在强化一元化领导的组织背景下,以党代政的做法被公然认可,各级党委从上至下无不以一把手意志为主导,集体领导徒具形式,不同意见无人敢言,看风向、迎合潮流、说违心话成为一种风气,这些问题一直延续至“文化大革命”时期。

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尽管在端正党风方面付出了显著的艰辛努力,然而历史遗留的影响依然难以彻底消散。

孙冶方先生,一位深受尊敬的老一辈共产党人,在世时曾对沙文汉同志在1956年中共浙江省第二次党代会上所作的发言给予了深刻的评价:

“应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解决党政企不分、党代政、政代企等问题……”

重读孙冶方的这些言论,不禁让人深思,在当前党中央持续强调提升治理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这些问题难道不是亟待我们去深入解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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